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估值汇率调整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2025-03-19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旗下的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20年1月19日,托管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本基金管理人于2025315日发布《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对《招商普盛全球配置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第十七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中相应内容进行了调整。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2025331日起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后,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基金管理人将在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后,将本基金估值计算中涉及的主要货币对人民币汇率的基准由 “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与主要货币的中间价”调整为能够较好反映市场公允价格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北京时间16:00主要货币兑人民币参考汇率”。前述调整实施后,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变化。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