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科创板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就旗下基金参与科创板股票投资及相关风险揭示事项公告如下:
一、科创板上市股票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属于《基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上市交易的股票”,符合《基金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基金可投资的范围;
二、本公司旗下基金可按照各自基金合同的约定,在遵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资产配置比例和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参与科创板股票投资;
三、本公司在投资科创板股票的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保持基金投资风格的一致性,做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四、风险提示: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基金投资者应当关注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可能带来的各类风险,投资于科创板股票还存在如下特有风险:
1、市场风险
科创板个股集中来自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和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大多数企业为初创型公司,企业未来盈利、现金流、估值均存在不确定性,与传统二级市场投资存在差异,整体投资难度加大,个股市场风险加大。
科创板个股上市前五个交易日无涨跌停限制,第六个交易日开始涨跌幅限制在正负20%以内,个股波动幅度较其他股票加大,市场风险随之上升。
2、流动性风险
由于科创板投资门槛高于A股其他板块,整体板块流动性可能弱于A股其他板块,基金组合存在无法及时变现及其他相关流动性风险。
3、退市风险
科创板退市制度较主板更为严格,退市时间更短,退市速度更快;退市情形更多,新增市值低于规定标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存在重大缺陷导致退市的情形;执行标准更严,明显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仅依赖与主业无关的贸易或者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关联交易维持收入的上市公司可能会被退市;且不再设置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重新上市环节,上市公司退市风险更大。
4、集中度风险
科创板为新设板块,初期可投标的较少,投资者容易集中投资于少量个股,市场可能存在高集中度状况,整体存在集中度风险。
5、系统性风险
科创板企业均为市场认可度较高的科技创新企业,在企业经营及盈利模式上存在趋同,所以科创板个股相关性较高,市场表现不佳时,系统性风险将更为显著。
6、政策风险
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扶持力度及重视程度的变化会对科创板企业带来较大影响,国际经济形势变化对战略新兴产业及科创板个股也会带来政策影响。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在办理基金申购、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相关业务规则等文件。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