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双债增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13年3月1日生效。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双债增强A(基金份额简称:双债增强A,基金代码:161717)、双债增强B(基金份额简称:双债增强B,场内简称:双增B,基金代码:150127)两级份额,两者的份额配比原则上不超过7∶3。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内,双债增强A每满6个月进行一次份额折算(第四个双债增强A的开放日双债增强A不进行折算),并同时开放一次申购与赎回(第四个双债增强A的开放日仅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2015年2月27日为双债增强A第四个开放日,该日仅开放赎回,不开放申购。双债增强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赎回双债增强A份额或选择不赎回双债增强A份额。投资者选择不赎回双债增强A份额的,其持有的双债增强A份额将于基金份额转换日(2015年3月2日)日终被默认转入“招商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双债增强B份额杠杆率变动的风险
目前,双债增强A与双债增强B的份额配比为0.122125014:1。本次双债增强A基金份额开放赎回结束后,双债增强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7/3倍双债增强B的份额余额。双债增强A赎回将使双债增强A的规模缩减,从而引致份额配比变化风险,进而出现杠杆率变动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将在2015年3月4日披露本基金转型后的结果公告,本次开放赎回的结果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