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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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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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主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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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运作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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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合同生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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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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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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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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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依据 |
《招商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商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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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起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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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转入起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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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换转出起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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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
注:投资者范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的开放日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在确定申购开始时间与赎回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申购或赎回开始日前2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2 申购费率
-
3.2.1 前端收费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备注 |
1000000.00<=M<5000000.00 |
0.80% |
- |
5000000.00<=M<10000000.00 |
0.40% |
- |
10000000.00<=M |
1000元/笔 |
- |
注:本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进行分档,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3.2.2 后端收费
注:本基金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申购费用的计算方法: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在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从申购金额中扣除,由基金管理人及代销机构收取,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发生的各项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原则上,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赎回的,每次赎回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实际操作中,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
如遇巨额赎回等情况发生而导致延期赎回时,赎回办理和款项支付的办法将参照基金合同有关巨额赎回或连续巨额赎回的条款处理。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按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
持有期限(N) |
赎回费率 |
N<1.00年 |
0.50% |
1.00年<=N<2.00年 |
0.25% |
2.00年<=N |
0.00% |
注:1年指365天,2年为730天,依此类推。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赎回费用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用=赎回份额×赎回受理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的75%作为注册登记费及其他相关手续费,剩余25%归基金资产所有。
5 日常转换业务
4、基金转换采取单笔计算法,投资者当日多次转换的,单笔计算转换费用。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开放日:本基金从2011年7月21日开始办理日常转换业务。基金办理日常转换业务的开放日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或转换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2、转换份额: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和转换转出。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转换的,转出的基金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持有人转换时或转换后账户中基金份额低于100份时一次性转出。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转换的,每次转出份额不得低于100份。
3、转换业务规则
(1)基金转换只适用于在同一销售机构购买的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通了转换业务的各基金品种之间。
(2)本基金管理人只在转出和转入的基金均有交易的当日,方可受理投资者的转换申请。
(3)赎回和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先确认的认购或申购的基金份额先赎回或先转换。
(4)若同一投资者转换当日同时有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转换后赎回的处理顺序。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的实际情况并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实质利益的前提下调整上述原则。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定期定额申购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具体最低扣款金额遵循投资者所开户的销售机构的规定。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等同于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如有费率优惠以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1)招商基金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平台
交易网站:www.cmfchina.com
交易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电话:(0755)83195018
传真:(0755)83199059
联系人:李涛
(2)招商基金华东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9楼AK单元
电话:(021)58796636
联系人: 王雷
(3)招商基金华南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楼
电话:(0755)83196377
联系人:苏菁
(4)招商基金华北机构理财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6号卓著中心2001室
电话:(010)66290590
联系人:仇小彬
(5)招商基金直销交易服务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3层招商基金市场部客户服务中心
电话:(0755)83196359 83196358
传真:(0755)83196360
备用传真:(0755)83199266
联系人:贺军莉 吕瑞玲
7.1.2 场外代销机构
开通本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代销机构包括: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网址: www.icbc.com.cn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 www.cmbchina.com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或www.95599.cn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 www.bankcomm.com
(6)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8)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9)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网址:www.sdb.com.cn
(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www.ecitic.com
(1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1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 www.sywg.com
(1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15)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网址: www.hrsec.com.cn
(1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 www.guosen.com.cn
(17)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6168
网址: www.pingan.com.cn
(1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19)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1177
网址:www.xzsec.com
(20)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13
网址:www.lhzq.com
(2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2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1001
网址:www.essence.com.cn
(2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4)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0
网址:www.ghzq.com.cn
(25)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2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28)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29)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6518或400-80-96518
网址:www.hazq.com
(30)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78
公司网站:www.gyzq.com.cn
(31)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32)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3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4)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3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 www.citics.com
(36)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3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www.cindasc.com
(38)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6-89-8888
网址:www.hlzqgs.com
(39)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4001022011
网址:www.zszq.com
(40)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开通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包括: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中航证券、华融证券、国信证券、平安证券、长江证券、西藏同信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广发证券、安信证券、国海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光大证券、华宝证券、华安证券、国元证券、齐鲁证券、山西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宏源证券、信达证券、华龙证券、中山证券、广州证券。
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代销机构包括: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北京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上海浦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华融证券、国信证券、平安证券、西藏同信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广发证券、安信证券、国海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安证券、齐鲁证券、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信达证券、华龙证券、中山证券、广州证券。
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并另行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7.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事项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1年5月12日《证券时报》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上的《招商深证电子信息传媒产业(TMT)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和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mfchina.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热线电话查询。招商基金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费)。
(3)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者应以各代销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6)风险提示: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最新的招募说明书更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