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证券报 2016年12月6日
12月6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公告显示,根据《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相关评审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评出招商基金等21家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机构。
公开资料显示,申请参加此次养老金托管机构评审的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机构,需具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证券投资管理经验或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经验,且最近3年在从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证券投资、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或其他投资管理业务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监管部门相关的重大处罚。招商基金凭借丰富的资管经验、稳健的投资业绩和严谨的风控体系等优势成为首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
在业内,招商基金是少有的具备“双资格”的基金公司,具有多年养老金投资经验。2004年,招商基金成为社保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的基金公司,2005年招商基金获得第一批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
对于刚刚获得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资格,招商基金总经理助理兼养老金业务部负责人孙明霞介绍,招商基金早在今年6月就已成立专门的养老金业务部,公司为养老金投资业务已经配备了28位经验丰富的投研人员和5名业务精湛的营销人员,未来还将根据业务需要不断引进优秀人才。
孙明霞表示,长期来看,招商基金已经把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及职业年金基金等养老金类业务作为公司战略重点,未来将根据养老资产不同性质、投资目标和政策,做好前瞻性研究和产品储备,持续加大资源配置和战略投入,贯彻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的理念,为养老金创造更多价值,助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