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22日
5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4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解读如下。
为什么要建立职业年金制度?
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可以实现与企业年金的制度对接,从而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的并轨。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是落实党中央提出的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体现。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有利于机关事业单位保留和吸引优秀人才,有利于人员的相互流动。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也是各个国家的普遍做法。
职业年金覆盖的人员是哪些?
实施办法适用范围与参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一致。即我省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职业年金与企业年金的区别是什么?
职业年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之外建立的强制性的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主要区别有三点。一是缴费标准不同。职业年金缴费是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而企业年金缴费是单位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企业缴费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二是领取方式不同。职业年金是工作人员退休后,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企业年金是工作人员退休后,可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待遇。三是参保条件不同。职业年金具强制性。企业年金是自愿参保。
怎样缴纳职业年金费?
实施办法规定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由单位代扣代缴。
国家还规定,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单位和个人职业年金缴费的比例。
职业年金如何经办管理?
职业年金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经办管理。职业年金费由地税部门负责代收,资金归集到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资运营。
职业年金基金采用个人账户方式管理。个人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对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单位缴费根据单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对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单位缴费实行实账积累。实账积累形成的职业年金基金,实行市场化投资运营,按实际收益计息。
单位缴费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8%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个人缴费直接计入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规定计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工作人员变动工作单位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转移。工作人员升学、参军、失业期间或新就业单位没有实行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新就业单位已建立职业年金或企业年金制度的,原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随同转移。
职业年金如何领取?
实施办法规定了领取职业年金有三个条件。未达到下述职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个人帐户中提前提取职业年金。
一是工作人员达到国家规定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由本人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可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同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享有继承权。本人选择任一领取方式后不再更改。
二是出国(境)定居人员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三是工作人员在职期间死亡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职业年金基金如何投资运营?
职业年金基金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投资运营机构为投资管理人,负责职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应当选择具有资格的商业银行作为托管人,负责托管职业年金基金。委托关系确定后,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职业年金基金必须与投资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自有资产或其他资产分开管理,保证职业年金财产独立性,不得挪作其他用途。
地址来源:
http://www.yn.gov.cn/jd_1/jdwz/201607/t20160722_26200.html